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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盐县领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
■全媒体记者 范阳
本报讯 昨天上午,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李超率县应急局、县住建局、县民政局、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,对海盐“厂中厂”、在建工程、医院、福利机构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。
督察组首先来到武原街道一家“厂中厂”企业进行暗访督察,该厂区内有7家承租企业。督查组一行深入厂区,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。检查发现,个别企业存在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堵塞、危化品未按规定储存等安全隐患问题。针对发现的问题,督查组当场责令限期整改。
督查组指出,要全面压实部门、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;要加大宣传力度,进一步提升各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;要强化问题隐患整改,特别是重大问题隐患,要立行立改,确保闭环整改;要规范群租企业管理,进一步明晰承租方企业准入机制,加大不合规企业整治力度,淘汰关停一批、改造提升一批;要加强分析研判,分类分级精准管控各类安全风险。
随后,督查组一行来到法狮龙二期厂房技改项目施工现场,详细了解工程建设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。检查中发现,该施工现场的临边防护、高空作业规范性等需进一步整改提升。督查组要求项目承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严格落实脚手架、塔吊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措施;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,进一步规范施工流程,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。
在海盐幸福颐养康复中心(老年公寓三期)和海盐县妇幼保健院,督查组重点检查了消控室和配电房,对发现的妇保院配电房存在绝缘器具过期、警示标志缺失等问题,督查组要求院方立即整改,同时要求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,切实维护就诊群众和员工的生命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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